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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步走”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2/3/18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近年来,随着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平昌县木材经营加工业迅猛发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持续增加。为促进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防止乱收滥购木材、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县林业局打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组合拳,环环相扣“三步走”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
“事前”摸底宣传到位。通过建立与市场监督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摸清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在实施采伐作业前,向采伐权利人发放《林木采伐注意事项告知书》,并与之签订《林木采伐承诺书》,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违法采伐法律责任等,督促指导采伐权利人严格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和木材检疫等制度。
“事中”服务指导到位。指导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建立健全木材原料收购和生产产品入库、出库台帐等相关制度。凡购进木材必须实时登记,购进一次登记一笔,做到木材车车有登记、根根有档案。同时,建立产品销售台帐,对收购的木材或生产的产品销售去向进行登记,确保批批有记录、件件有去向。
“事后”监管惩戒到位。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林木采伐、经营加工监管新机制。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情况,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情况及木材来源合法性。建立失信名单并录入采伐审批系统,推送政务服务平台,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平昌县林业局  曾乐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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