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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创新推行“河长制+”强化河湖生态管理保护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7/2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一是河长制+民间组织。发挥群众参与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作用,吸纳离退休人员、村组干部、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志愿者、巡河队伍和保洁队伍,有序参与河湖保护,宣传治河政策,收集反映民情民意,监督河湖长履职尽责。截至目前,民间组织发展至300余人,在流沙河等重要河道累计完成20余公里河道保洁、清运垃圾5.8吨。二是河长制+大数据。完成县级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将县、乡、村三级河长日常巡河、问题上报等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巡河问河有记录、问题整改有追踪。在涉及生态流量下泄的55座小水电站、81个取水口全覆盖安装最小生态流量下泄监测平台,安装监控设施81套、监测设施78套,对非法采砂、生态流量违规下泄等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实施全天候监控、零容忍打击。三是河长制+人大监督。落实人大监督制度,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排污口清理整治、河道清淤疏浚、村级河长发挥作用等14项水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掌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交办给县人民政府,由汉源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按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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