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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6-30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6月28日,泸州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并进行详细解读,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就学习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做了强调讲话。
杨林兴指出,修订《森林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对于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杨林兴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履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法定职责,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健全完善森林管理保护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森林火灾隐患风险研判,着力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悉,《森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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