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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公开审理涉野生动物案件,向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说“不”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6-12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6月5日,江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八名被告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该案是江阳法院第一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由江阳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王郁逊担任审判长。
江阳法院当庭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被依法适用缓刑。此外,法院还判决八名被告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65750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江阳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泸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江阳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餐饮业业主,省市10余家媒体共计100余人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同时,江阳区全区网格员260余名、餐饮从业人员以及贩卖家禽经营业主,共计300余人在网上观看庭审直播,收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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