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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竹鼠案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4-29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2020年2月4日,南溪区森林公安局大观派出所在与区野保办开展野生动物防疫联查中,发现南溪区大观镇民主村一组有人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竹鼠,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2018年3月邹某某在未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广西省桂林市恭城县亿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引进了竹鼠种苗40只,放在自家老房子内饲养繁殖。直至民警查处时,存栏竹鼠活体109只。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南溪区森林公安局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邹某某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非法养殖的竹鼠(活体)109只;2.罚款500元。
 
 
(宜宾市南溪区森林公安局  杨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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