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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多措并举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12-10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2020年6月,按照省、市、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沙湾区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由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原森林公安)划转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半年以来,乐山市沙湾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合作办案”机制。由于沙湾区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在职能划转的衔接期间暂未涵盖林业执法这项类别,为保障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顺利办理,行政执法局不等不靠,与区自然资源局联动配合、合作办案,弥补林业行政执法的空白期。期间,共协同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起,涉及林地面积2.88亩。建立“同步上案”机制。针对火案、疑难复杂等林业行政案件,区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按照《沙湾区综合行执法配合协作工作机制办法(试行)》建立“同步上案”工作机制,对违法现场、违法事实多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有效防止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出现真空地带。完善“四级巡查”机制。实行村(社区)周巡查—镇(街道)月巡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检查—综合行政执法巡查的林业资源“四级巡查”机制,构筑立体化巡查格局,有效预防了各类林业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强化案卷资料学习,收集整理四川省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示范案卷和沙湾区历年林业行政执法典型案卷,通过对一些具体、真实案例进行剖析、分析,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省、市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实践、森林法解读等培训,增强了学法用法能力。自改革以来,参与各类培训6次。严格依法依规办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有序开展现场勘测、调查询问、案件会审、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程序,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提高宣传力度,培育法治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及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营造了良好氛围。“以案释法”宣传促教育。针对乱砍滥伐、违规野外用火等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深入乡镇、村组对涉林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种类进行广泛宣传。通报各类涉林典型案件,处罚与宣传并进,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以坚决态度守护沙湾区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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