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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多措并举抓实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11/26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今年以来,内江市以问题为导向,摸实情、强配合、定措施、推整改,开展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摸实情,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各县(市、区)根据四川省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列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内容和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防止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是明方向,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重点。以矿区工业场地、排土场、粉尘、噪声、排污、固废处置、生态修复、矿区专用道路等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使开采秩序明显规范,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立标准,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标准。按照建筑工地的标准来管理,具体要达到五项标准:对非作业面进行全覆盖;作业面实施喷雾降尘;进出厂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密闭覆盖;履行生态修复职责,实施边开采边修复。
四是抓整改,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要求县(市、区)每月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每半月对牵头督导的7个整改事项(其中涉矿环保问题5个,涉流域类2个)进行帮扶指导,到现场帮助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截至目前,7个整改事项已全面完成整改,已组织验收,提前完成了市环保委下达的整改督导任务。
五是强验收,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市区建立涉矿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检查验收机制,市级部门对县市区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验收工作走过场,不按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内江市将继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法依规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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