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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全面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10-9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蛙类保护管理》《关于做好梅花鹿等特种畜禽和黑斑蛙等蛙类管理权限移交工作的通知》,阿坝州林草局研究确定了“关闭退出一批、转变用途一批、移交管理一批”的工作思路,各县(市)分类编制野生动物繁育单位关闭退出补偿方案,并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切实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州现已全面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在野生动物禁食工作中,州、县林草主管部门加强与从业人员的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其关切和诉求,耐心宣传、解释全国人大《决定》的重大意义,阐明国家维护养殖从业者合法权益的立场,确保了工作稳妥推进。到8月28日,全州8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除保留20家(以药用、展览为主)养殖单位外,已移交农业部门管理54家,退出9家(其中食用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出4家),移交率100%,退出率100%,野生动物处置率100%。
4家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分别为汶川县漩口福地豪猪养殖场,金川县兴平豪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九寨沟县艳辉养殖专业合作社(豪猪养殖),九寨沟县飞跃特禽养殖场(蓝孔雀养殖)。签订补偿协议资金额度分别为:汶川县漩口福地豪猪养殖场补偿豪猪处置、设施费共计143195.6元;金川县兴平豪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补偿费184000元;九寨沟县艳辉养殖专业合作社补偿豪猪处置、设施费等共计474964.2元;九寨沟县飞跃特禽养殖场蓝孔雀处置、设施费108651.8元。以上共计处置野生动物431只,补偿资金91.1余万元,切实做好退出养殖户转型转产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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