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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用途案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20-1-15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2020年1月14日,长宁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用途案。
经依法查明,长宁县硐底镇磨儿沟青石厂在未办理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长宁县硐底镇石垭村12组磨儿沟(小地名)的林地占用。经长宁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长宁县硐底镇磨儿沟青石厂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0.1959公顷,即1959平方米。
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于2020年12月27日前恢复所改变用途林地0.1959公顷,即1959平方米的原貌;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39180元。
 
 
(长宁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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