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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修建住房占用林地 限期恢复还要罚款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9-5-20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2019年5月17日,翠屏区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据悉,日前,该局江北派出所接上级指令:“翠屏区邱场镇谢坝村黑洞社有人占用林地修建住房,怀疑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望查处。”接指令后,江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3月,翠屏区邱场镇谢坝村黑洞社村民刘某某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占用邱场镇谢坝村黑洞社(小地名:跳墩子对面)自家林地修建住房。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调查,刘某某占用林地面积共计197平方米,林种为防护林。
目前,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根据《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十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刘某某责令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
 
 
(宜宾市翠屏区森林公安局  刘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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