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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四举措”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专项行动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9-4-24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根据《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甘林草办﹝2019﹞13号)要求,我县切实担负起野生动物保护的职责使命,为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在全县辖区内开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分区施策,明确专项打击重点。结合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我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动植物检疫站、林政资源股结合辖区内违法犯罪动态,分区突出打击重点。其中,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区重点打击盗猎行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重点打击违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售、消费地区重点打击非法收购、加工、经营行为,开展此项工作共出动人员30人/次,设置打击路线15条。
二、整合力量,强化重点区域巡查。针对野生动物分布情况,我局野保办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公安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野生动物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巡护检查力度,严格监控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重点地区和进入林区、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缓冲区、核心区等地,从源头上严防、严打、严治盗猎野生动物现象。特别是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问题集中、案件多发区域,采取严防死守的非常规措施,全力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本次行动设置巡护路线20条,出动人员60人/次。
三、联合执法,加强运销渠道整治。我局野保办会同工商、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公安、邮政、市监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清缴猎捕工具,对可能存在违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的花鸟、集贸等市场、网站论坛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以及可能非法加工利用、经营销售和邮递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餐饮、工艺品、宠物经销、驯养繁殖、货运快递等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清理工作,及时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准确掌握违法犯罪动向,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斩断盗猎分子盗猎、运赃、销赃的渠道。
四、强化宣教,营造良好保护氛围。一是县林草局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案件易发的野生动物盗猎区、转运地、消费市场及猎枪猎具制造点、经销点、大型酒店、宾馆、民宿等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巡护员、林区居民和有关经销商户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800份、与酒店、宾馆、民宿签订《承诺书》100份;与各乡镇签订《丹巴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签订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书》15份。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并协调新闻媒体,对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表明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态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今后,我县将继续以本次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加强我县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各乡(镇)、各部门联合开展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保驾护航。
 
 
(丹巴县林业和草原局  曹健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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