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森林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只猫头鹰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9-10-9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10月8日中午,长宁县森林公安局龙头派出所接到龙头镇中学来电话求助,称有只小猫头鹰跑到学生宿舍去了,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前往龙头中学,将其带回。
经鉴定,这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周身羽毛多为黑色,面形似猫,故得名猫头鹰。经过兽医站仔细检查,猫头鹰无体外伤,确认它没有大问题,应该是饥饿劳累所致。带回单位后,派出所民警给猫头鹰喂水喂食,它食欲良好,吃饱后精神好了不少。民警精心照料几个小时后,将其放飞大自然。
(长宁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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