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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9/1/21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将大规模国土绿化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国土绿化目标责任制,把国土绿化工作目标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大力推行“林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推行林长制给森林资源管护带来哪些变化?从林长制到“林长治”,需要哪些制度设计?未来应如何深化林业改革?
在“长”字上率先示范 建立五级林长制体系
1月10日,一场瑞雪把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官亭国家生态公园装扮得银装素裹,公园中榉树、香樟树成行排列,彩色沥青交通干道、健身跑道、游步道和廊桥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而几年前,官亭镇到处是光秃秃的荒滩古埂。
“改变就从镇里推行了林长制开始。”肥西县官亭镇党委书记卫涌波说,一年半前,他又有了一个新头衔——林长。
从2017年3月份开始,安徽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9月份又出台了《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2018年在全省推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通过推进林长制,各级领导都戴上了林长‘帽子’,也就成了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人。”安徽省林业局局长牛向阳介绍,截至2018年8月底,全省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全面建成,设立各级林长52122名,形成省级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
林长制的建立,让林业发展有了扎实的制度“靠山”。
“安徽林长制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基本原则,把生态保护修复作为核心任务,着眼制度建设这个根本,聚焦跨部门协作体制不健全、林业部门‘小马拉大车’这个深层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大制度供给力度,为林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徐济德说。
在“林”字上精准发力 实现“五绿”融合发展
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我国共完成造林1.06亿亩、森林抚育1.28亿亩,建设国家储备林1011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2018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33万亿元,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达1.57亿吨,森林旅游游客量突破16亿人次。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目前已有17个省份在全省或部分市县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如何管好资源用好资源,实现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融合发展,成为林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根据测算,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森林覆盖率应达到26%。我们离这样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必须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每年完成造林1亿亩左右,确保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指出,宜林地多的地区,要把增加林草面积作为主攻方向,保持一定规模的造林速度;宜林地少的地区,要“见缝插绿”,尽可能增加绿量,并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发动农民自己动手搞绿化、搞管护,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提升城乡绿化水平。
在“制”字上探索创新 强化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在合肥市肥东县长临河镇十八联圩生态湿地,一块林长制公示牌上不仅明确标注了县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技术员、护林员、责任民警的姓名和手机号码,还清晰地写明了林长的职责和湿地资源概况。
林长制公示只是合肥突出制度化保障的举措之一。市级林长会议、项目调度、督察制度、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有序推进林长制,合肥拟定了一整套制度,并逐步由“探索创新”向“科学规范”转变。
为强化制度建设,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新修订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均明确林长在生态保护中的职责,确立了林长制的法律地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林长督察、考核等4项制度,全省各地出台林长制改革配套制度752个,形成了上下衔接、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资金需求量很大。破解资金不足的问题,必须依靠创新林业草原投融资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进入林业草原领域。”张建龙说,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市场化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平等投资环境,加快建立普惠的林业草原财政投入政策,尽可能采用购买服务、承包运营等项目建设方式,让更多社会力量平等参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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