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生态园林 > 改革发展 > 正文
乐山市林业局“稳、富、优、活”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8/11/27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乐山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绿、增质、增效,多举措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一是“稳”林区。深入开展集体林权改革“回头看”,建立林权管理机构,依法依规调处各类林权纠纷,集体林地确权率达98.5%,核查纠错林权证2850本、林地578宗,调处纠纷5380起,涉及林地7万余亩,实现“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
二是“富”林农。依托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林权流转交易平台11个,启动农民互助担保合作社林权收储制度等改革,开展沐川县省级新型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林权网上竞价交易。累计抵押林权101.55万亩、贷款29.64亿元,流转林权96.58万亩、金额13.13亿元。
三是“优”服务。简化林业行政审批环节和手续,建立健全林业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机构28个,培养林业乡土专家90多名,组织林业科技下乡3000多次,开展林业科技培训30余万人次,林业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万元。
四是“活”经营。完善多元化投入体系,进一步放活经营权,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生态效益与经营效益“双赢”。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57个,经营收入5.25亿元;发展林下经济165.36万亩,产值15.38亿元。
 
 
 
相关链接
信息搜索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