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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6-8-30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甘孜州稻城县环林局按照“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构建湿地与城市之间良性、有序的发展模式,多措并举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该局高度重视公园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天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公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公园建设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并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做实教育。为使广大群众了解更多湿地知识,增强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该局利用“3.11生态日”“爱鸟周”“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湿地主题类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横幅5幅,发放《湿地保护条例》500册,宣传画册300余份等,并向群众详细介绍了湿地的相关知识及湿地在生态发展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多种效益及复合功能,强化宣传了破坏湿地资源的危害和影响等。
三是加强规划,高点定位。该局坚持保护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维护县域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坚持科学制订湿地保护开发规划先行,明确湿地可持续发展定位目标,完成了《植被恢复规划》和《稻城湿地保护规划》。
四是强化扶持,整合资金。该局整合资金,强化资金扶持对湿地公园发展建设的整体效应。2015年,投入1500万元,完成植被恢复1000亩,种花、种草2000亩,引水渠道5公里。2016年,投入2700万元,建设河抻6处,围湖新增湿地面积653亩,绿化面积75亩、整治河道1.57公里,加固河堤1.3公里,实现了对湿地公园附属设施及维护工程建设的整体推进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确保安全。该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层层审批,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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