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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环境污染犯罪界限 准确把握环境守法底线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3-7-11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7月10日,自贡市沿滩区环保局专题组织全体环保人员、全区危化和重污染排放企业、全区各卫生院以及乡镇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学习“两高”司法解释专题培训会,共60余人参会。
通过逐条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已成为重大社会公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一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两高”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从今年6月18日公布施行后,适当降低入罪门槛,加大了惩治力度,适用更加明确,定性更加清晰,是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有力武器。
通过宣传培训使参会人员能进一步了解环境犯罪定罪的新规定,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管理中深化责任,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犯罪,使环保守法成为企业的底线和行为准则。通过进一步的宣传贯彻,努力使每户企业、每个污染者和每一个公民都能了解新规内容,自觉地遵守好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要运用强大的法律武器,更好地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努力确保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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