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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督办查处屏山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3-4-16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2012年12月,省厅派出工作组会同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前往屏山县,对群众反映的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收乱购木材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发现线索,省厅随后以督办通知责成宜宾市和屏山县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砍伐林木和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并要求屏山县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宜宾市和屏山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厅要求,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处理。共发现并查处无证砍伐林木案件9宗,其中林业行政案件4宗,森林公安立刑事案件5宗,涉及滥伐林木面积47.1亩,滥伐林木蓄积共计215立方米;无证运输木材2宗,非法收购木材1宗;涉案人员10余人。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6人,行政处罚4人。
针对案件发生暴露出的问题,屏山县林业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林业法规宣传力度。县政府发布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告》,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编印12000余册法规手册发送到乡镇及林农手中,让基层管理人员和林农知晓林木采伐、天然林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巡山护林责任制,要求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区公安派出所把巡山任务落实到人,并加大流动检查力度。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县的林木采伐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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