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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被表彰为“十一五”期间全省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和排污费稽查三项先进集体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2/8/28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十一五”期间,眉山市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取得了突出成效。一是完善内控,确保规范运行。建立和完善收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二是主动作为,确保如实登记。主动商调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登记信息,采取上门服务方式,确保全市所有排污企业如实申报登记排污现状。三是严格稽查,确保征收到位。加强业务培训,严格稽查工作纪律,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全面核定和征收。“十一五”期间,全市排污费征收金额从2006年的573万元逐年递增至2010年的1792万元,2008年至2010年三年来连续开展排污费稽查并追缴排污费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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