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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滥伐外国松 补种树木并处罚金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2-7-18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日前,宜宾市翠屏区宋家乡红石村一村民因滥伐林木外国松,被翠屏区森林公安局责以五倍补种树木和处罚金的处罚。
据悉,6月28日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称:宋家乡红石村一村民在红石村四组呈子湾(小地名)采伐林木,怀疑无手续,望查处。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现场勘查证实,村民杨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红石村四组呈子湾(小地名)的山林采伐了31株外国松,造成滥伐林木2.599立方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此行为系滥伐林木。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根据规定,对杨某某的滥伐林木违法行为处以五倍补种外国松155株,罚款1871元的林业行政处罚。同时,对杨某某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为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翠屏区森林公安局于近期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林区群众护林守法意识,为“和谐生态翠屏”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宜宾市翠屏区森林公安局  刘柯 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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