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生态园林 > 专项行动 > 正文
广安市“亮剑行动”成效显著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1-9-28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按照上级“亮剑行动”总体部署,广安市森林公安结合实际,对全区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成效显著。
2007年11月25日,黎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广安区广门乡石谷村租用林地兴办页岩砖厂,在2008年3月砖厂因故停建,后于2009年12月重新修建,到2010年6月砖厂竣工后又在该村退耕还林地里取土制砖生产至今,2011年8月12日被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查获。经测量,该砖厂非法占用退耕还林地面积8.5亩,损失柏木幼树495株、柚子树450株。广安区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黎某作出了限期恢复原状并予罚款57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安市森林公安在“亮剑”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案件5件,行政处罚5人。
相关链接
信息搜索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