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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1/6/10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开江县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函〔2010〕169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通知》要求,结合开江县实际,选择建立健全林木采伐流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两个专题进行试点示范,探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搞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在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处置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深化改革政策措施,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巩固林权改革成果,为全省深化林权改革提供可借鉴做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开江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出台了《开江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计划用5年(2011-2015年)时间,基本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生态保护机制完善配套,达到推动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的。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林木采伐流通管理制度等,向林农讲清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改革的内容及政策、讲清改革的程序及要求、讲清林农在改革中得到的好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使广大林农主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享受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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