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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整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1-5-20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五月中旬,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监察局、州司法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商局、州安全生产监管局和西昌电业局,联合进行的“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下称“环保专项行动”)在全州开展。
历时6个月的环保专项行动,将重点集中整治涉铅、镉、汞、锌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和排放企业。根据国家、省和凉山州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涉及重金属的县市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筛选一批重金属和钢铁行业等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及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涉重金属排放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变化较大或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变化较大的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凉山州环保专项行动环保小组对全州提出了重点区域和行业。西昌市经久、北工业园区,铅、锌、铜等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黄磷生产等产业;德昌县大陆槽稀土采矿区,小高和大坪工业区化工、冶金等产业;会理县铜矿采选和冶炼加工、益门煤矿、会锌公司锌品加工等;会东县大桥等地铅锌矿采选及加工业;宁南县铅锌采选业;冕宁县稀土矿采选业、尾砂堆积遗留处理和稀土深加工行业等;喜德县冕山工业园区冶炼行业和危废处置;越西县铅锌矿采选和索玛锌品厂冶炼;甘洛县铅锌矿采选行业、铅蓄电池生产厂;布拖县铅锌矿采选行业;金阳县铅锌矿采选业;美姑县磷化工行业;雷波县铅锌和磷化工行业;盐源县铁矿洗选和煤炭采选业;木里县采金行业;普格县工业硅项目。
环保专项行动,要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漏排或直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停;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杜绝产排污项目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大对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管;加大对15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和4家省挂牌限期治理企业的整治力度。
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逐级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企业,实施整改的目标、时限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整改效果到位和责任追究到位),突破环境污染整治的难点。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要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将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专项行动的需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畅通“12369” 等公众环保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和查处环境投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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