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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风吹来森林旅游发展的春天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1-11-14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系列报道·起步篇
 
在我国经济改革不算长的编年史上,1979年应该是一个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的年份。
正是在这一年,我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也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作为中国旅游业创立和发展的开启者,邓小平同志发出了“旅游事业大有文章可做,要突出地搞,加快地搞”的号召,并具体阐明了中国发展旅游业的基本思路、奋斗目标和工作方针,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的森林旅游就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后旅游业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我国是世界上森林生态系统类型最多的国家之一,从浩浩的东海之滨到巍巍的天山之巅,从茫茫林海的北国雪原到郁郁葱葱的热带雨林,广泛分布着构成独特、绚丽多彩的森林景观,众多体现大自然杰作的自然景观及人类文明活动所遗存的人文景观。
这些资源是我国壮丽河山的精华,国家形象的构成要素,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和精神支柱,是国家特殊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
这些资源有着独特的、极其重要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科教审美等方面的价值,蕴含着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美学、生态教育、生态艺术、生态宗教文化等各种生态文化要素,是我国生态文化中的精髓。
如此宝贵的资源,也为森林游憩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绝佳条件。
1980年8月,为了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林业部发出《关于风景名胜区国营林场保护山林和开展旅游事业的通知》,指出“优美的森林环境为人们游览休憩提供了良好场所”,要求“风景名胜区的国营林场和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开展旅游事业”。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进行普查,作出开展旅游的计划,并根据条件逐年实施”。1981年7月,林业部邀请原国家计委等有关单位召开了森林旅游试点工作座谈会,提出:“林业部门应在‘以林为主,多种经营’方针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森林旅游事业开展进来。”会上还选定北京松山、云蒙山林场,湖南张家界、南岳林场,广东流溪河、南昆山、大岭山林场,山东泰山林场等8家林场作为首批森林旅游试点公园。
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积极响应着各部门人士的号召,1982年9月,经国家计委批准,我国建立了第一个森林公园——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它的建立成为吹响我国森林旅游发展的第一声号角,成为我国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中国现代旅游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从此,林场从过去的扛“木头”转到了森林公园旅游的数“人头”。美丽的张家界也从一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小林场,发展成今天世界著名的风景区。据统计,仅张家界森林公园建立之初的6年时间里,每年游客就从8万人次增加到5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加到了1982年的16倍。
旅游业的兴起,让张家界人尝到了发展森林旅游的甜头。
张家界的成功之举,让林业部门更加坚定了发展森林旅游的信心和决心。之后,林业部又采取部省联建的方式先后建立了浙江天童、千岛湖,陕西楼观台,安徽琅琊山等国家森林公园。1992年,林业部在大连召开森林公园建设暨森林旅游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加快森林公园建设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凡森林环境优美、生物资源丰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的国营林场都应当建立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由此在全国掀起了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的高潮。
 
 
(信息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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