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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县森林公安局林区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0-6-22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为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好森林资源安全,丹棱县森林公安局结合实际,于2010年5月-6月开展了以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的林区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经过周密安排及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开展顺利,成绩显著。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启动、扎实开展,丹棱县森林公安局在行动之初,制定了林区社会治安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局长为组长,政委为副组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许可股、木材检查站、各乡镇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区社会治安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具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丹棱县森林公安局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广泛动员,提高了对开展林区社会治安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行动期间,采取编发专题简报、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对辖区内的所有宾馆、饭店、农家乐散发题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宣传资料,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激发了广大群众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热情,营造了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声势,争取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重点突击,成效明显。此次专项行动确定了以下打击重点: 一是各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二是各类非法出售、收购、运输、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三是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经营加工木材行为。行动期间,丹棱县森林公安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春季行动”及“开展林区伐区专项行动”, 按照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的要求,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这次专项行动全县共出动车辆25台(次),出动人员120人(次),其中警力92人(次);受理各类涉林案件21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5起,非法运输木材案4起;其他行政案件2起,行政罚款6.328万元,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4人。由于行动目标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查处有力迅速,“稳、准、狠”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提升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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