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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10-11-17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周生贤
 
《建议》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对于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共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经济快速增长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严峻现实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十分突出的战略位置。我国已经具备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时机和条件。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
《建议》指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人口继续增加,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成为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总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仍然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持续增加,生态系统更加脆弱,水土流失加重,天然森林减少,草原退化。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加,能源利用效率不高。发达国家两百多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现阶段集中凸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才能有效破解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
《建议》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浓墨重彩加以集中论述。环境与发展密不可分。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问题,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必然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势必是“竭泽而渔”。环境保护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保障、促进和优化作用,环境承载力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的主要制约因素。将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传导到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上来,能更好地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
《建议》提出,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民生活质量,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洁净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容忽视的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影响人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秉持环保为民的理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建议》要求,“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结构调整、创新发展的时期,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资源环境问题将是国际社会长期面对的重大挑战,绿色发展、循环经济日益成为世界发展的重要趋势。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抢占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才能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从根本上破解资源环境难题,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中国环境保护新路子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和攻坚方向。《建议》对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作了深刻论述,对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出诸多新要求;全面确定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一项就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系统部署了应对气候变化、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践行重大战略思想,完成艰巨目标任务,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开阔新视野,谋划新思路,制定新举措,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中国环境保护新路子。
2010年9月,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继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探索新路”。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要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西方发达国家曾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注重末端治理的老路在中国走不通,也走不起。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就环保论环保,就污染谈污染,甚至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付出过大的环境代价。贯彻落实《建议》,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状况,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路子,是形势使然、出路所在。
“代价小”就是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效益好”就是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相统筹,寻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排放低”就是坚持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相结合,把经济社会活动对环境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可持续”就是坚持环境保护与长远发展相融合,通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议》从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这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方针原则、基本路径和保障机制。
将上述新要求全面体现到国民经济体系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组织体系的各个方面,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改善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以生态建设再造环境优势,是有效减轻环境治理压力、扭转生态恶化趋势的治本之策。

三、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我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建议》规定,“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应从减缓、适应和增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继续推进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蓄积量,提高固碳能力。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方面,加强对各类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预警监测与应对;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方面,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减排责任和义务。
(二)深化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硬抓手,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十一五”前4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6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9.66%和13.14%。《建议》对“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形成节约光荣的社会风尚。
继续深化减排工作。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将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提高污水处理率和负荷率;加大“三河三湖”、松花江、黄河小浪底库区、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气污染,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切实加强电厂脱硝,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将区域大气环境作为整体进行部署,着力构建“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空气联防联控工作新机制。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建议》就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出一系列要求,包括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这些规定具体明确,需要多策并举,全力抓好。
(四)着重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建议》强调指出,“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必须围绕这些重点来进行。继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扎实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排查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有效解决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企业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沿江沿河沿湖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全力遏制化工行业环境事件高发势头。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加大农村“以奖促治”支持力度,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启动“连片整治”工作,建设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和清洁家园。
(五)切实保护和修复生态
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使全民族乃至全人类一代又一代持续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保护好草原和湿地。继续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海岸带的保护和管理,治理水土流失、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把生物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结合起来。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建议》对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保障措施提出许多要求。需要抓紧制定与我国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健全绿色税收、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生态文明建设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推进。只要我们认真落实《建议》,就一定能够结出环保事业的累累硕果,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拥有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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