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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建设介绍

双击自动滚屏 日期:2009-10-3 浏览: 次 来源:四川生态网
 
生态农业是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应用系统工程方法,把传统农业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社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规划和组织实施的综合农业生产体系。它以发展农业为出发点,按照整体、协调的原则,实行农林水、牧副渔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并使各业互相支持,相得益彰,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利用和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生态农业建设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第一,生态农业是协调我国人口、资源和环境关系,解决需求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发展农业发展很农村经济的指导原则;第二,生态农业是对农业和农村发展做整体和长远考虑的一项系统工程;第三,生态农业是一套按照生态农业工程原理组装起来的,促进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的实用技术体系。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生态农业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八十年代初,针对农业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出现恶化趋势,农业部提出了建设生态农业的发展思路,并组织和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示范。1993年,在总结全国生态农业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科技部(原国家科委)、财政部、林业局(原林业部)、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七个部委,联合在全国组织开展了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针对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加剧问题,力争通过改造坡耕地,推广垅沟栽培等技术,把坡耕地逐步建成高产稳产农田。同时,大力推广“粮农-林果-草牧”型生态农业模式,发展了一大批农牧型、农果型生态户;推广农膜回收和生物防治、合理利用农药化肥等技术。通过实施“沃土计划”,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对于25度以上的陡坡地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林还草,推广草灌乔结合,提高植被覆盖率。1997年,江泽民总书记、李鹏委员长、朱钅容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重要批示以后,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实施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农业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1998年,农业部在三峡库区启动了“三峡库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把生态农业建设与三峡移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生态农业成为三峡库区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和能致富的有效途径。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全国已基本形成了国家、省、试点县三级生态农业管理和推广体系,初步建立起生态农业的理论体系,颁布了全国生态农业建设技术规范,生态农业建设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随着生态农业建设的深入开展,生态农业建设范围日益扩大,全国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的县、乡、村已达到2000多个,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生态农业建设面积 l亿多亩,占全国耕地面积7 %左右。生态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受到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已有七个生态农业示范点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据对35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的不完全统计,通过近五年建设,粮食总产年均增长8.42%,总产值年均增长7.9%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4%。同时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普遍提高,草坡得到保护,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与1990年相比,示范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49%,土壤沙化面积减少了21%,提高了农业抗灾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后劲,环境效益十分显著。在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中,涌现出一批成功的典型。如延安市宝塔区原来是“三年二旱,十种九难收”,经过十几年的生态农业建设,目前,61%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林草覆盖率达到50%,人均有2亩基本农田,人均纯收入比1990年增长了2.2倍,全区已有254个村达到小康,并涌现出168个生态百强村,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上。
今后,我国的农业要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必须强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生态农业是由资源浪费的粗放经营向资源节约的集约经营的成功模式,是由破坏生态环境的掠夺式经营走向资源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将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信息来源:中国农业生态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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